2019年底,嚴某某因涉嫌合同詐騙1000余萬元被刑事立案。接受委托后,沈陽律師團隊多次會見嚴某某,梳理案件疑點,并在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后第一時間閱卷,提交不應追究嚴某某刑事責任的法律意見書。日前,檢察院決定對嚴某某不起訴。
有效會見 打基礎
偵查階段,律師團隊會見嚴某某5次,詳細梳理了合同訂立、倉單制作、貸款流程、還款明細、欠款追索等環(huán)節(jié)的基本情況,制作人員關系表、案情脈絡表和業(yè)務流程表,為快速閱卷、形成有效辯護意見奠定了扎實的基礎。
細致閱卷 聚焦點
審查起訴階段,律師團隊針對12本共1300頁的案卷材料,摘錄了詳細的閱卷底稿,制作了多角度的案件思維導圖,全面梳理了案件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的具體細節(jié)。特別是,對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、重要事實的同案犯罪嫌疑人供述、證人證言予以反復、交叉比對、分析,迅速鎖定本案在事實證據(jù)、法律適用方便的關鍵點。
還原事實 辯法理
案件移交檢察院后第10日,律師團隊即形成了法律意見書初稿,并通過二次、三次閱卷,查閱、收集相關背景資料、關聯(lián)證據(jù),全面補充支辯證據(jù),夯實辯護意見,及時提交了正式的十二頁法律意見書。
在事實和證據(jù)部分,主要通過案件發(fā)生的特殊歷史背景、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借款目的、具體行為、還款能力等4個方面11個小點,詳細還原了嚴某某受同案犯罪嫌疑人欺騙,對貸款款項并不具有共同的非法占有目的——這一核心事實。
在法律適用部分,主要圍繞合同詐騙罪罪名應予變更、不應適用騙取貸款罪、不應適用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,詳細論述不應追究嚴某某刑事責任的辯護觀點。
兩次退偵 不起訴
提交法律意見書后,該案歷經兩次退回補充偵查。日前,檢察院向嚴某某和律師宣告了不起訴決定,送達了不起訴決定書。